关于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上半年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集中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25浏览次数:103

各二级学院:

校审计处在2019年10月对校团委进行专项经济审计,其中对新苗人才计划报销流程提出“新苗人才计划资助经费报销时,由学院分团委对经费报销支出进行审核,学校团委进行审批,由项目承担人(学生)办理报销手续,不再将报销款项划入指导教师的银行账户”整改意见。根据校审计处反馈意见,我校新苗人才计划报销流程如下:

一、报销对象:2019年立项,已经有文章发表或有录用通知书且通过校级答辩的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票据时间:2019年12月—2020年6月,不可超过项目报销额度。

三、报销流程:

学院审核:

1.由项目承担人(学生)整理所要报销的发票单据,发票背面写清楚使用缘由并签名,填写报销单(在发票左上角空白处写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填写无现金报销信息采集的身份证号、姓名、学校建行卡号及上卡金额,在经手人后签署项目负责人姓名),上交至学院团委书记或新苗人才计划分管辅导员。

2.学院相关教师审核报销支出是否和项目紧密相关,不合理的费用不予以报销。审核无误后,在报销单经手人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填写学院报销汇总单,交由学院分管副书记或科研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校团委。上报时间为6月12日8—12点,上交地点为东校区明德楼320办公室。

学校审批:

1.再次审核学院上交报销材料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校团委书记签字。

2.及时通知学院将签字的报销材料领回。

项目承担人(学生)报销:

1.学院及时将学校签字后的报销材料给项目承担人(学生);

2.项目承担人及时去财务处报销,原则上须项目承担人本人去报销,并对财务报销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

四、其他说明:

1.原则上,新苗人才计划每年在6月和11月各集中报销1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也可通过“项目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流程进行临时报销。

2.在报销过程中若有虚假报销情况,则取消项目,并取消项目所在学院来年新苗人才计划申报名额。

3.每位项目承担人(学生)确保自己建行卡处于激活状态,否则影响财务处打款。

4.根据疫情情况及防控办要求,若报销时还未恢复线下授课,则由学院为单位,分管辅导员去财务处报销。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